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天津市河西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员额检察官:王朝亮、隋立伟、杨雪、张媛媛、宋立倩、王晓梅、刘柏良、韩晓文、温韬、刘濛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