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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时间:2024-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负责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

员额检察官:孙志伟、王洪宇、王奕、徐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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